<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>第153条第1款第(1)项是什么内容?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7/04 09:54:36
我收到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年9月3日(2008)盐民一终字第1288号民事判决。其法律依据就是这一条。我在网上查了一下,该法律是:
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,经过审理,按照下列情形,分别处理:

(一)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的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决;

(二)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,依法改判;

(三)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,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,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;

(四)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,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。

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、裁定,可以上诉。

就是对你的上诉请求,上诉院做出了终审判决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你的案件到此结束,如果不服,可以提请重审。

(一)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的,判决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决;

这就是第一款